晋中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预算公开
晋中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016年预算说明
一、晋中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受晋中市文化局委托,承担全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职能及法律规定的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市文物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文物市场中的违法行为,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走私和盗掘、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活动。负责基本建设中文物保护的稽查工作,对其它违反文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区、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业务工作。
4、负责受理对全市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动。
5、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与经验交流。
6、宣传和实施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7、承办晋中市文化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二、晋中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206.99万元,比2015年增加91.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6年基本支出186.62万元,2015年基本支出89.7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96.92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随当前经济发展有所提高,我单位搬迁办公场后新增加了物业管理费。
2、2016年项目支出20.37万元,2015年项目支出25.63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5.26万元。
3、“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6.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4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0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未做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25.34万元,比上年增加15.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搬迁办公场所后新增加了物业管理费。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6年编报项目绩效目标1个,涉及15万元。
三、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晋中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预算公开表(1).xls
晋中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