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晋中市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晋中市体育局部门主要工作是:
1、组织实施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定期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健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及布局;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6、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7、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编纂体育文史工作。
8、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行政单位1个晋中市体育局,事业单位4个晋中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晋中市体育市场管理中心、晋中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晋中市柔力球管理中心,共5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70.30万元,比2016年增加551.1万元,增幅32.99%,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各项维修工程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8.63万元,占比99.3%;其他收入11.67万元,占比0.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7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52万元,占比44.78%;项目支出756.56万元,占比55.22%。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1.84万元,完成预算的82.8%,用于竞技体育、全民健身及场馆维护。较2016年决算增减少258.44万元,下降24.61%,主要原因大型体育赛事减少。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84.09%,比上年增加0.77万元,原因是:公车维修增加。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为0。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90万元,比2016年增加13.36万元,增长9.5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增加,差旅费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7.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52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净额163.85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63.85万元,评价得分90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6个,涉及金额163.85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得6个。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