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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晋中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我中心主要担负晋中市城区内的道路、排水、泵站设施的新建与管养,是集建设、管理与养护为一体的差额事业单位,属市级财政拨款单位,经费均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单位内设机构13个,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技术股、材料股、生产股、维修股、安全股、沥青库、排水监测站、机运队、管理股、预算股、数管办,核定编制213名,总职工数242名,其中在:在职职工161名,退休职工81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049.21万元,比2017年增加3302.05万元,增长57.45%,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于年初为了统一管理和核算与工程专户账户合并,本年事业收入增加1489.1万元,年末核销长期呆账,其他收入增加1107.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68.18万元;2018年度支出合计8523.4万元,比2017年增加2776.24万元,增长48.55%,主要原因是:工程专户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049.2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385.98万元,占比70.57%;上级补助收入66.17万元(防汛资金55万元,扶贫补助9万元,慰问金2.17万元),占比0.73%;事业收入1489.1万元,占比16.46%;其他收入1107.95万元,占比12.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为8523.4万元,基本支出1127.18万元,占比13.22%;项目支出7396.22万元,占比86.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385.98万元,比2017增加668.18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134万元,2018年小街小巷及人行道无障碍工程款拨款比上年增加380万元,道路养护拨款增加289万元,清淤防汛拨款增加358万元,设备购置资金拨款增加84万元,拨付以前年度工程款比上年减少5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0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41.48万元,下降38.45%,主要原因是:2018年小街小巷及人行道无障碍工程款通过政府性基金拨付。其中人员经费1127.18万元,占比36.28%,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9.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购置设备、支付工程款及材料款等支出。较2017年减少2075.55万元,下降51.18%,主要原因是2018年小街小巷及人行道无障碍工程款通过政府性基金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3.61%,比上年增加27.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汽车修理费用因发票未开出,没有计入当年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5万元,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我中心一般公务用车1辆,本年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费、汽油费、保险费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2.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21 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程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4.64 万元 。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中心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评价金额6385.98万元,评价得分95 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九个,涉及金额 6317.81 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 9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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