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推进商粮领域行政执法,制定规范执法的相关制度,全面规范执法工作,开展 执法检查,进一步深化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培训,重点在酒类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粮食流通等领域开 展综合执法;双打工作:晋中市“双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粮食局,日常工作由综合执法支队承担,主要工作为牵头 组织协调市直26个成员单位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由晋中市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构成。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392.2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377.23万元
2、2017年项目预算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酒类管理执法和双打工作。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67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费用2.67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我队属于新成立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我队属于新成立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5.95万元,其中:办公费2.15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9.2万元,其中: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1万元;硒鼓、粉盒1万元;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万元;柜类0.35万元;视频设备0.4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02万元;多功能一体机0.4万元;投影仪1万元;打印设备0.5万元;便携式计算机0.53万元;柜类0.4万元;椅凳类0.78万元;桌类0.6万元;床类0.22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