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工作是负责全市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药包材的技术监督;承担食品、药品、药包材、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验、复验、委托检验以及国家、省、市计划的抽样检验工作;开展相关食品药品检验的科研工作;负责提供本市食品药品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相关质量信息,提供监督管理所需的技术数据;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检验机构及其人员业务指导工作;为基层药品检验机构提供业务技术指导;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晋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支预算279.35万元,比2019年减少378.84万元,主要是减少食品安全能力建设配套资金(购食品检验仪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257.35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259.04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1.69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8.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没有支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
2.2020年项目支出22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22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0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验。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与2019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5.76万元;办公消耗物品及类似类物品2.3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6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0.4万元;住宿服务0.1万元;餐饮服务0.1万元;网络费0.78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0个,金额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工作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与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用一幢办公楼,我单位占3-5层,面积2000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