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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外部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水利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正处级建制,为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其职能是:拟定全市水利工作规定、办法、意见、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水土保持工作、水利科技、外事、教育工作、水利队伍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全市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承担全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水利局内设7个行政职能科(室),下设15个全额事业编制的分支机构,分别为晋中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晋中市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晋中市水利技术推广站、晋中市水产工作站、晋中市水利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晋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晋中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晋中市供排水管理站、晋中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晋中市水利信息服务中心、晋中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晋中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晋中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晋中市水政监察支队、晋中市河道管理站。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83.95万元,比2016年增加635.06万元,增幅29.0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项目安排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3.95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3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1.37万元,占比73.54%;项目支出748.77万元,占比26.46%。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2830.14万元,较2016年部门支出决算增加53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3.24%,增加原因是:人员增资和购买固定资产的费用有所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5.1万元。增加原因是: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用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道桥费等)支出决算35.4万元,占98%,比上年增加4.8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配合中央、省环保督查行动;市委拆违治乱提质督查,我局在祁县督查;中央、省、市推进河长制督查检查,汾河祁县至介休段蓄水工程;国定贫困县脱贫攻坚入村饮水安全入户调查摸底;市纪委安排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反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分为两组,一组负责左权、一组负责平遥。单位帮扶和科技扶贫。按照省厅要求,对11个县市区137个工程进行各个环节、各个阶段督查验收。以上均为2017年新增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公车使用频繁,时间里程较长,而且水利工程大多在偏远山区,路况差,对车辆损坏较严重,加之车辆部件老化,燃油维修费用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占2%,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部厅来我市督查检查工作较2016年多。本年接待5次,接待人数75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90万元,比2016年减少85.58万元,降低30%。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价值415.13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水政监察支队和水资源管理会专用车。我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9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金额1529.34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4050.65万元,评价得分97.3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15个,涉及金额1529.34万元,重点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5个,等级良好的0个。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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