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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民政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市民政工作。

2)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起草民政事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3)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指导和监督基层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优待抚恤工作,对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提出意见,负责评残、追烈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

5)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和军用饮食供应站的建设管理、服务保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的培训和就业工作。

6)组织实施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社会捐助工作。

7)牵头拟定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8)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10)贯彻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1)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2)组织实施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和涉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贯彻实施社会工作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4)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民政局机关现设办公室、救灾科、优待抚恤科、安置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10个职能科室; 设市双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市殡葬管理所、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市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7个事业机构。局机关共有编制数81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58名(其中参公人员21名,事业人员37名)。2017年底实有在职人员6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4人,事业在职人员44人(其中参公14人,事业30人);另有离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06.79万元,比2016年增加410.75万元,增幅24.22%,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6.30万元,占比99.98%;其他收入0.49万元,占比0.0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5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82万元,占比39.52%;项目支出1300.80万元,占比60.48%。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2016年决算减少2.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16年根据工作需要预算项目--文明城市创建经费,2017年未做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民政业务工作支出。2016年决算增加405.74万元,增长25.44%,主要原因2017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5.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2016年决算增加1.37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2017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增加。农林水支出39.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扶贫工作经费支出。2016年决算增加39.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7年增加了驻村扶贫工作经费。住房保障支出75.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2016年决算增加3.12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住房保障性支出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31.68%,比上年减少0.99万元,原因是:租辆费用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0万元,占72.63%,比上年减少0.9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27.37%,比上年减少0.07万元。本年我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的购置,“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6次,接待人数42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04万元,比2016年减少3.65万元,降低3.24%。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03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金额2825.18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2150.62万元,评价得分80.7分,结果为良好;自评项目10个,涉及金额1002.77万元,重点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529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2个,等级为良好的0个。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民政局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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