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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煤炭工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煤炭工业局2017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部门主要工作是:依照国家、省有关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指导煤炭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煤炭销售管理、煤炭行业统计调度、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煤炭工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初审、上报和竣工验收工作,依法对新开办煤矿进行审核上报;负责全市煤炭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煤炭工业局、晋中市煤炭工业局后勤服务中心、晋中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晋中市瓦斯治理中心、晋中市煤炭营销管理中心、晋中市煤矿安全信息中心、晋中市煤炭票证管理中心、晋中市矿山救护大队。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年收入合计356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1.26万元,占比99.92%;其他收入2.91万元,占比0.0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支出合计356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5.38万元,占比36%;项目支出2265.95万元;64%。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64万元,完成预算的

57%,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19.19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调增离退休人员工资。

  本部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9万元,完成预算

的100%,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医疗保险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0.5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调增人员工资,相应调增医疗保险。

    本部门农林水支出37.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

于行政事业单位扶贫支出。该支出属于新增项目,较2016年决算无增减。

    本部门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46.61万元,完成预算

的100%,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627.28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晋中矿山救护队聘用合同制人员工资增加,相应增加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本部门住房保障支出89.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

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较2016年决算减少31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减少在职人员支出、在职退休人员增加,相应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和提租补贴支出。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6.63万元,完成预算的44%,比上年增加1.22万元,原因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63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其中:单位保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另外1辆现政府平台留用。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82万元(与

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10.02万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扶贫人员经费、工作经费预算支出。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用于政府平台统一调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1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3.77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3972.77万元,评价得分95.1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2个,涉及金额333.77万元,重点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333.77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2个,等级为良好的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煤炭局2017决算公开表(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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