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部门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详细内容

晋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预算公开说明

 

一、晋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发委主要工作:一是研究政策法规,统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二是促进旅游形象,开展面向国际国内的宣传促销;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协调做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保障旅游安全;四是引导文明旅游和诚信经营,抓好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五是协调全市重大涉外事项和活动,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六是负责我市与海外进行友好交流和友城合作,依法开展归侨侨眷相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发委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晋中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及所属4个下属单位晋中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晋中市导游服务管理中心、晋中市旅游信息中心、晋中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

二、晋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4515.09万元,比2018年减少63.8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2名,减少项目1个。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430.47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394.71万元,2019年比增加35.76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4万元、资本性支出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 和援疆干部补贴的增加。

2、2019年项目支出4084.62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4184.22万元,2019年比减少99.6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级困难老年归侨生活补贴项目1.92万元、外事接待业务费10万元、外事侨务工作业务经费4万元、归侨侨眷节日慰问专项经费3万元、友好协会工作业务经费1.5万元、E山西网站维护费10万元、旅游宣传专项经费41万元、旅游执法监察支队业务经费4万元、外事服务中心人员经费9.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晋中电视台《畅游晋中》栏目100万元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2.3万元,比2018年减少2.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上年减少0.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44.09  36.58万元,比上年增加7.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增加。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羞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0.1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2.7万元,办公设备0.9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3万元,硒鼓、粉盒3.5,公务用车油款、保险、维修2万元,接待住宿、餐饮服务10万元、印刷服务8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绩效目标2个,金额4041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工作用车1辆。下属事业单位有汽车。

2.房屋情况

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603.5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晋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预算公开表.xls

旅发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9年4000万元)(1).xls

旅发委旅游宣传项目绩效目标(1).xls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