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就业指导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晋中市就业指导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晋中市就业指导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就业指导中心主要宣传贯彻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和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务输出输入、劳动事务代理及农村劳动力就业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运营与管理,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管理与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并开展再就业援助工作,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开展工作和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等工作,承担市局交办委托的其它事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为全额事业一级预算单位。
二、晋中市就业指导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29.64万元,比2016年减少0.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116.24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114.16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2.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2.2017年项目支出13.4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15.86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2.4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预算中未列入综合考核奖项目。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劳动事务代理经费及《创业培训合格证》制作印刷费。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相同,我中心“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我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44万元,比上年增加0.36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日常办公开支,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2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创业培训合格证》制作印刷费4万元,公共就业服务介绍业务和劳动事务代理经费6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绩效目标1个:《创业培训合格证》制作印刷费预算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