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预算公开内容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 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参
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措施、准入制度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县(区、市)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地方道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8、指导全市地方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9、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0、负责全市交通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主要由交通运输局行政机关和燃油税改革后使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人员、公用)、项目支出构成。
二、晋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30956.27万元,比2018年增加10913.31万元。主要是“四好农村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交新能源购车补贴预算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1768.28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2271.29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503.0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和保险及公用经费,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晋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预算调出,形成相应的人员和公用支出减少。
2.2019年项目支出14566.37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2468.97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12097.4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交通项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投资加大。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8.5万元,比2018年减少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取消3辆公务用车。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14621.62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15302.7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681.0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预算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253.21万元,比上年减少37.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的日常公用开支,水、电 、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晋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调出人员公用减少。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5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9.2万元,计算机软件0.5万元,办公设备1.8万元,家具用具3.5万元。车辆维修和保险5.5万元,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用品10万元,检测设备购置类31万元,印刷类12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绩效目标13个,金额28986.09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3辆。下属事业单位实有汽车5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共主计15295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50万元,其中:农村公路质量检测试验5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A1705其他政府委托的交通运输服务。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