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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9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

部门决算公开

一、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机关事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机关事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2、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办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组织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4、负责编制、审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计划、规划、投资分配,组织实施部分基建项目。5、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土地权属登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调配使用管理、维修与物业管理以及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6、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7、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撤销、合并后财产管理的相关工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8、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通过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啊、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9、负责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搞好卫生。绿化工作,做好办公区设施设备维修等工作。10、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宿舍区物业管理工作,搞好住宅区的水电暖、维修、治安、卫生等工作。11、负责机关经济实体管理,发展后勤经济,搞好机关通讯、食堂、医疗等管理服务工作。12、承办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内设1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资产管理科、基建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保卫科、车辆管理科、办公区管理一科、办公区管理二科、办公区管理三科、设施设备维修科、物业管理科、生活保障科、医疗服务中心、加油站。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本年收入85330862.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255735.98元,其他收入75126.95元,上年结余结转2534321.11元。财政拨款收入含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39708.98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1719.6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960元,4.农林水支出99990元,5.住房保障支出812357.4元;较2015年部门支出增加46154847.04元,增加118%(新增市民之家项目经费,公务用车平台经费、院外办公用房经费)。 

本年支出87008372.96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9417元,项目支出71408955.96元;较2015年部门支出增加45107902.25元,增加108%。 

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272927.96元,2.教育支出44024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1719.6元,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960元,5.农林水利支出99990元,6.住房保障支出812357.4元,7.其他支出75394元。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元,支出75394元为上年结余结转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5519503.8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232元、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67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10271.8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1389119.2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7398.2元)比上年增加4130384.6元,增加29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122873.6元,因为2016年新增市直单位统一公务用车管理平台项目预算,市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管理局统一管理。公务接待比去年增加7511元,因为2016年召开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交流会。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5859元。2015年运行经费523248元,2016年较2015年增加5492611元,增加1049%,主要原因是新增市直单位车辆管理统一平台车辆运行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9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18辆越野车,6部电梯,1套信息智能系统,1辆中巴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11122969.06元,采购金额9906310.81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4353385.4元,工程类采购金额5468092.41元,服务类采购金额84833元:机关运行经费60158589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车辆数19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8辆,其他用车2辆。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持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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