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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工作是: 1.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机关事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机关事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2.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办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组织拟定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措施、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4.负责编制、申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计划、规划、投资分配;组织实施部分基建项目。5.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土地权属登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调配使用管理、维修与物业管理以及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6.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7.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撤销、合并后财产管理的相关工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8.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9.负责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搞好卫生、绿化工作,做好办公区设施设备维修等工作。10.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宿舍区物业管理工作,搞好住宅区的水电暖、维修、治安、卫生等工作。11.负责机关经济实体管理,发展后勤经济,搞好机关通讯、食堂、医疗等管理服务工作。12.承办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内设1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资产管理科、基建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保卫科、车辆管理科、办公区管理一科、办公区管理二科、办公区管理三科、设施设备维修科、物业管理科、生活保障科、卫生院挂晋中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医疗服务中心牌子。 

 二、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6990.06万元,比2016年减少3109.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1751.49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1654.07万元,比2016年增加97.4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及2017年新增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 

2、2017年项目支出4408.57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8445.73万元,比2016年减少4037.1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以及市直单位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费用,及车辆平台司勤人员经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市民之家”租赁费、及信息化建设、及办公家具购置、标识标牌,二是变电室、加油站、资产及车辆信息系统工程。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95.36万元,比2016年增加35.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16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2.2万元,比上年增加34.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新增市直单位统一管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2017年收入预算830万元,比2016年增加830万元。 

2.2017年项目支出830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0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83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市直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647.83万元,比上年增加1.8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5.5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6.38万元,办公费21.82万元,维修费1.3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1.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办公设备3.3万元,接待费0.96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14.49万元。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率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770.0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设备类110.26万元。其中计算机打印机1.66万元,电器设备15万元,家具47.49万元,厨卫2万元,办公设备25.16万元,投影仪3.62万元,照相机5.95万元,销毁设备0.08万元,移动存储设备0.3万元。(2)工程类1377万元。其中建筑物200万元,维修费1177万元。 

(3)办公用品2.75万元。其中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1.65万元,硒鼓、粉盒1.1万元。 

(4)服务类280万元。其中租赁247.3万元,会议费13.4万元,印刷费5万元,物业管理12万元,加油服务1.6万元,餐饮服务0.7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绩效目标1个,金额20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

三、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行政政法科_[406]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xls

政府采购表_[406]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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