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工作是:
1.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机关事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机关事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2.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办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组织拟定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措施、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4.负责编制、申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计划、规划、投资分配;组织实施部分基建项目。5.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土地权属登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调配使用管理、维修与物业管理以及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6.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7.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撤销、合并后财产管理的相关工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8.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9.负责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搞好卫生、绿化工作,做好办公区设施设备维修等工作。
10.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宿舍区物业管理工作,搞好住宅区的水电暖、维修、治安、卫生等工作。11.负责机关经济实体管理,发展后勤经济,搞好机关通讯、食堂、医疗等管理服务工作。12.承办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内设1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资产管理科、基建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保卫科、车辆管理科、办公区管理一科、办公区管理二科、办公区管理三科、设施设备维修科、物业管理科、生活保障科、卫生院挂晋中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医疗服务中心牌子。
二、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10099.8万元,比2015年增加6503.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6年基本支出1654.07万元,比2015年增加864.3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及新增2016年车改相关市直机关交通费由管理局统一支付。
2、2016年项目支出8445.73万元,比2015年增加5639.5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以及市直单位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费用,及车辆平台司勤人员经费等。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市民之家”租赁费、及信息化建设、及办公家具购置、标识标牌,二是大院外集中管理办公用房维修费及管理费,三是变电室、加油站、资产及车辆信息系统工程,四是车辆管理平台司勤人员工资及差旅费。
3.“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559.8万元,比2015年增加43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比上年增加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7.64万元,比上年增加430.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行政单位车辆改革,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管理局统一支付。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 5213.89万元,比上年增加 2768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院及集中管理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水、电、暖等物业管理费,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市民之家 ”租赁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加 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市民之家 ”租赁费 及新增集中管理办公用房维修费,车辆平台司勤人员住宿费。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6年编报项目绩效目标 3 个,涉及 677.2 万元。
三、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