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红军荣军休养院1950年6月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为在革命战争年代光荣致残的一至四级革命伤残军人服务的优抚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山西省荣军教养院,为因伤残后遗症需经常医疗处理的革命伤残军人提供住院治疗和休养康复理疗服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1102.77万元,比2015年增加80.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6年基本支出860.45万元,2015年基本支出763.73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96.7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6.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
2、2016年项目支出285.35万元,2015年项目支出242.32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43.0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英雄模范事迹图书出版、伤残军人宿舍区维修、伤残军人取暖补贴和医务办公楼购置设备。
3、“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8.8万元,比2015年减少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40.5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