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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是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职能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2、负责本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国家及省、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4、负责提出本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及项目安排建议。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本市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本市环境监测和信息管理工作。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12、组织、指导、和协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13、监督、指导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行政单位2个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榆次区分局;参公事业单位1个,晋中市环境监察支队;全额事业单位3个,晋中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晋中市环境应急和监控中心、晋中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晋中市环保局后勤服务中心和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29845.26万元,比2018年增加18.4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581.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010.95万元。与2018年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纳入预算管理的节能环保支出,安排环保专项项目资金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959.8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966.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6.6万元,减少0.68%。基本支出包括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社保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以及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财政部门安排的定额公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在职人员退休所致。

2、2019年项目支出5874.51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794.77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5079.74万元,增加639.15%。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如环保治理资金等专项支出。2019年项目安排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财政部门将原由政府性基金安排的环保治理资金5000万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故项目支出为大幅增加。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4.81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8.81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除保留1辆机要通信用车外,全部上交公车改革办;事业人员车辆运行经费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3010.95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3427.03万元,较上年减少416.08万元。因2019年度财政部门将原由政府性基金安排的环保治理资金5000万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故较上年减少。随着我市环境质量污染问题的突出体现,市政府、市财政部门加大我市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环境保护治理金等方面年初预算安排力度加大,体现在我局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加上一般公共预算幅度实为增幅。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96.82万元,较195.99万元,比上年增加0.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取暖、物业管理、差旅费等。其中办公费26万元,印刷费7.4万元,水费5.68万元,电费14.2万元,邮电费7万元,取暖费21.31万元,物业管理费17.46万元,交通费8.81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费5.2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工会经费9.28万元,福利费16.2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3.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6.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067.3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79.3万元,计算机软件3万元,输入输出设备8万元,硒鼓、墨盒26.5万元,住宿、餐饮服务40.1万元,印刷和出版服务18.4万元,机动车维修加油、保险19万元,建筑物100万元,软件开发46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13万元。

 (六)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编制项目绩效目标14个,涉及金额12584.3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1辆,下属事业单位实有汽车1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6268.33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3927.6万元,其中: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及维护费1891万元,重点污染源动态管控系统运维费37万元,一市一策科研经费600万元,污染源普查335.6万元,委托第三方排污许可证环保管家服务40万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30万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编制20万元,水质自动站资金及运营费60万元,调查技术报告、规划编制费53万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评估及规划编制等40万元, VOCS空气质量委托监测费等345万元,晋中市“三线一单”等编制费476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我单位出台了《规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项目进行了规范。

三、名称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草案表.xls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xls

生态补偿水污染治理金.xls

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经费.xls

燃煤锅炉淘汰补偿.xls

水质自动站资金及运营费.xls

调查技术报告、规划编制费.xls

污染防治攻坚宣传经费与立法经费.xls

污染源普查.xls

一市一策科研经费.xls

空气质量网格化平台服务项目经费.xls

重点污染源动态管控系统运维费.xls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及维护费.xls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评估及规划编制等.xls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编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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