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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晋中市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环保局是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职能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2、负责本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国家及省、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4、负责提出本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及项目安排建议。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本市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本市环境监测和信息管理工作。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12、组织、指导、和协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13、监督、指导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环保局部门决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行政单位2个  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榆次区分局;参公事业单位1个,晋中市环境监察支队;全额事业单位3个,晋中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晋中市环境应急和监控中心、晋中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晋中市环保局后勤服务中心和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4060.36万元,比2015年增加2193.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6年基本支出1239.88万元,2015年基本支出648.73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591.15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社保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以及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财政部门安排的定额公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5年人员普调工资,而2015年年初预算为调整工资前预算,随着工资的普调,相对应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也增加。同时行政、参公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2、2016年项目支出2010.48万元,2015年项目支出1217.79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792.69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如非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黄标车、老旧车淘汰等专项支出。2016年项目安排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5年项目支出除一部分项目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外,用专项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纳入预算建议数中,而2016年预算将年初全部预算纳入了年初部门预算中。 

3、“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4.9万元比2015年减少8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6万元,比上年减少50%;公务用车维护费8.9万元,比上年减少90%;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费。“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2016年公车改革,我局16辆公务用车全部上交公车改革办。财政部门安排我局8.9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用于应急、通信车辆运行及租车等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防治项目81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256.31万元,比上年减少127.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物业管理、差旅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报销制度,调整会议、接待标准,加上公车改革的推进,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6年编制项目绩效目标11个,涉及金额2568.3万元。 

三、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环保局.xls

晋中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晋中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晋中市环境保护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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