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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

1、负责全市林业生态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和林木种苗生产供应。

2、负责全市现有森林资源管护,包括林地保护、林木采伐、林权流转、登记和发证工作,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生态湿地保护工作,以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发展,加快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民营林业、生态庄园、林业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林业局主管全市林业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营林科、林政科、计财科、种苗科、老干科、纪检监察室7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19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15个(局机关),分别是绿委办、林业站、推广站、森防站、野保站、种苗站、林管站、经济林站、林业调查规划院、林政稽查队、信息中心、防火办、市生态庄园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森林预警中心;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独立核算)1个,即森林公安分局;差额事业单位(独立核算)2个,分别是市国营苗圃、市环城林带管理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独立核算)1个,即林产品开发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05.84万元,比2017减少987.61万元,下降34.1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及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入社保发放;2018年度支出合计1970.56万元,比2017减少951.91万元,下降32.5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及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入社保发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0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4.57万元,占比99.41 %;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11.27万元,占比0.59%。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7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71万元,占比56.62%;项目支出854.85万元,占比43.38%;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98.09万元,比2017减少1284.08万元,下降44.5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及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入社保发放;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61.07 万元,比2017减少1253.03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及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入社保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1.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29%。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53.03 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及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入社保发放。其中,人员经费954.25万元,占比57.45%,日常公用经费154.3 万元,占比9.2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8.5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248.09万元,下降18.2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科学技术支出15.17万元,用于人才支持计划及其他应用研究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1.78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有的项目在2017年已完成,未结转2018年。农林水支出537.34万元,用于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扶贫等支出。较2017减少1003.17万元,下降65.12%,主要原因是项目合并和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69万元,完成预算的55.53%,比上年减少7.29万元,下降19.19%,原因是:2017年森林防火新购4辆消防水车和1辆防火通讯指挥车,2017年新购车辆发生上户费用2018年无此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零,上年也为零;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4万元,占99.06%,比上年减少7.28万元,下降1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0.94%,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33% 。今后我局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4.3万元,比2017减少1.96万元,降低1.25%。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零星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省)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是森防检疫专用车 ;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46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970.56万元,评价得分92.1 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19个,涉及金额5435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8个,等级良好的1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中的名词解释如下:

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林业技术推广: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森林资源监测:反映森林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林业自然保护区: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林业产业化: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其他林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晋中市林业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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