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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工伤保险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晋中市工伤保险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工伤保险中心主要工作是全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的指导管理;具体承担市直所属单位的工伤保险经办事项;拟定全市工伤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汇总编制全市工伤保险基金财务报表、会计报表;承担全市信息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全市工伤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工作;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工伤保险中心

二、晋中市工伤保险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

2021年收支预算78.19万元,比2020年减少6.5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1年基本支出73.52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80.27万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6.75万元。基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调整。

 2、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4.67万元,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4.45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0.22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补充经办机构办公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充办公经费正常调整。 

 3、“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万元和印刷服务0.1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绩效目标0个,金额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实有汽车0辆。

2、房屋情况

单位办公用房面积3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归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007006]晋中市工伤保险中心(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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