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工伤保险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晋中市工伤保险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工伤保险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工伤保险中心负责全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的指导管理;具体承担市直所属单位的工伤保险经办事项;拟定全市工伤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汇总编制全市工伤保险基金财务报表、会计报表;承担全市信息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全市工伤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工作;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为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晋中市工伤保险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80.05万元,比2018年增加1.71万元,主要原因为从2018年7月起工资正常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75.6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73.89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1.7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原因为工资正常调整。
2、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4.45万元,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4.45万元,2019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经办机构办公费用。
3、“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6.86万元,比上年增加 0.74 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福利费、差旅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1万元,邮电费0.4万元,印刷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福利费1.5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3万元,工会会费0.88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 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 1 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目标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本单位无实有车辆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3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归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