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主要工作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监督实施。
2、组织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有关市政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市城区城市管理方面资金的计划、使用和管理;组织拟订城市维护资金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数字城管。城乡建设档案、综合执法、城市设计、建筑设计、便民市场等城市管理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市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等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运行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基础设施新建或改建项目计划组织参与城市建设的设计。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的监管工作。
6、组织拟订全市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发展规划和长效考核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市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
7、负责全市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8、负责市城区城市防汛、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城市管理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市政行业、园林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清扫、垃圾清运、填埋及处理等安全监督管理。
9、指导县(区、市)的城市管理业务工作。
1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
1、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2、晋中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3、晋中市机械设备管理中心
二、晋中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支预算78859.31万元,比2019年增加31135.4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其中2020年新增龙城大街区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1亿元以及市城区城市提档升级攻坚行动2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449.35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623.79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174.44万元,基本支出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0年预算数35.96万元,比2019年减少28.62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划分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20年预算数16.33万元,比2019年减少7.38万元,主要原因是同上。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预算数360.34万元,比2018年减少140.63万元,主要原因是同上。
(4)住房保障(类)2020年预算数36.72万元,比2019年增加2.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调整。
2.2020年项目支出1879.76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534.68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1345.08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市运行管理经费、“三勤合一”办公经费、燃气安全经费、原煤气公司遗留问题工作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市桥梁安全检测评估费200万元,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编制223.3万元,粪便处理补贴283.24万元,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经费150万元,蕴华西街中水管道改造工程24万元。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6.12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2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原因是单位日常工作外出任务量加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0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2020年项目支出76530.2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46565.42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29964.78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潇河流域108桥至郝村段综合整治项目、市城区城市提档升级攻坚行动、龙城大街区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顺城公园项目、市政府南区改造项目、热源替代及城中村集中供热补贴资金、晋中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老旧庭院管网改造等项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10.22万元,比2019年减少1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分调整。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28.4万元,办公消耗用品12万元,通信设备3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20个,金额76877.9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办公用房面积876.96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85.7万元,其中:城乡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考评50万,保安保洁21.7万,物业费3.9万。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