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主要工作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监督实施。
2、组织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有关市政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市城区城市管理方面资金的计划、使用和管理;组织拟订城市维护资金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数字城管。城乡建设档案、综合执法、城市设计、建筑设计、便民市场等城市管理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市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等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运行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基础设施新建或改建项目计划组织参与城市建设的设计。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的监管工作。
6、组织拟订全市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发展规划和长效考核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市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
7、负责全市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8、负责市城区城市防汛、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城市管理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市政行业、园林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清扫、垃圾清运、填埋及处理等安全监督管理。
9、指导县(区、市)的城市管理业务工作。
1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财务科(内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执法监督科、设计和质量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公用事业保障科共9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1628.99万元,比2017增加13123.26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2018年度支出合计71069.48万元,比2017增加12504.6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162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624.46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4.54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06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88万元,占比0.78%;项目支出70517.6万元,占比99.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1624.46万元,比2017增加13125.92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1068.42万元,比2017增加26684.25万元,增长37.5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67.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4%。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125.29万元,下降78.95%。其中,人员经费486.09万元,占比16.38%,日常公用经费65.79万元,占比2.2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用于市纪委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经费。较2017年决算减少1.36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2018年为市纪委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经费,支出用途不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预算的32.2%,比上年减少4.78万元,下降36.3%,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79万元,占比45.1%,比上年增加3.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比27.4%,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加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2万元,占27.6比%,比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51.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1人、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共4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共计15次 。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9万元,比2017年增加2.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人机执法专用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125.44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71069.48万元,评价得分100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37个,涉及金额36125.44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37个,等级良好的0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