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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主要工作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方面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承担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城乡规划的责任。拟定全市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性规划、园林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依据总规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城市各专项规划;参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3、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省和市审批、核准及备案的建设项目的选址,确定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的选址;承办建设项目规划相关行政审批,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负责审批城市建成区内村镇规划,负责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指导和管理城镇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建设档案等工作。

4、负责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和公用事业的运营管理。承担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设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市照明、排水管网等的维护管理和日常运营监督,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管理;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权管理,负责燃气生产经营等的资质管理;统筹城市数字网格化管理,负责全市数字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建设;负责城市规划、建设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工作。

6、拟定全市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市文化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全市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市文化局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定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年度计划、阶段性安排并监督实施;综合行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工商管理、环境保护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活动。

8、负责紧急状态下城市管理系统的国防动员和城市防汛、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城市防汛、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编制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年度经费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0、拟定行业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干部职工队伍培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11、指导协调各县(区、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

1、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机关

2、晋中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3晋中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全额)

4晋中市机械设备管理中心

二、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37307.31万元,比2017年增加14379.1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577.24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841.75万元,2018年比2017减少264.5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8年预算数63.16万元,比2017减少7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包含的两个事业单位2018年独立预算,不再列入局预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8年预算数21.46万元,比2017减少7.62万元,主要原因是同上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预算数442.17万元,比2017减少166.16万元,主要原因是同上

4)住房保障(类)2018年预算数50.45万元,比2017减少19.53万元,主要原因是同上

22018年项目支出21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1370.29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1349.29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财政收款返还和纪检监察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平衡预算调整。

3“三公”经费情况

2018“三公”经费预算26.12万元,比2017年减少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8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2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上年一致。减少的原因是2017包含的两个事业单位2018年独立预算,不再列入局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0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2018年项目支出36709.07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20716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15993.07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城区热源替代及城中村集中供热、城市管理治乱提质、晋中市各类规划编制、晋中市数字化城管建设、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老旧庭院管网改造、配合人行天桥改造、市城区重点街道综合整治、燃气隐患改造等项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平衡预算调整。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18.9万元,比上年增加21.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6473.54万元,其中,计算机、打印机、执法装备等设备类152.65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硒鼓、粉盒类20.5万元;图书、办公家具类24.77万元;服务类2675万元;工程类3600.62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绩效目标37个,金额36365.5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办公用房面积876.96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2018410


预算公开.xls

政府采购公开表.xlsx

绩效目标.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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