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福利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晋中市福利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福利院隶属晋中市民政局的全额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孤、弃儿童的收留抚养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设有办公室、后勤科、财务科、寄养办、儿童科、幼儿科、婴儿科、卫生所、外联办。
二、晋中市福利院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739.62万元,比2018年增加18.26万元。主要是项目中孤弃儿童的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683.75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674.4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9.3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综合定额、单项定额、其他补助等,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补助增加。
2.2019年项目支出55.87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46.92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8.95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孤弃儿童生活用设施设备、消防维保、消防人员培训、三防建设、院内设施设备维保年检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孤弃儿童生活用设施设备的购置。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3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15.27万元,比上年增加18.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07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9万元、取暖费51.44万元、物业管理费4.92万元、工会经费5.41万元、福利费10.4万元、事业单位车辆运行费5万元、事业单位其他公务交通费用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71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2.4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0.5万元,硒鼓、粉盒1.7万元,生活用电器8.96万元,通信设备5万元,家具用具2.4万元,修缮工程2万元,电视设备0.6万元,办公设备0.45万元,图书2万元,车辆维保4万元,餐饮服务0.3万元,印刷1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0.4万元,消防维保10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绩效目标2个,金额16.6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核定保留实有汽车3辆。
2.房屋情况
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1626.22平方米,产权不属于本单位。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