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晋中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行使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管理级次为地市级。
(二)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地震局预算主要由晋中市地震局及晋中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两个单位构成。
二、晋中市地震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89.05万元,比2017年减少39.0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207.4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278.41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71.0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2018年项目支出81.65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196.07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114.4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地震事务运行支出,防震减灾基础管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防震减灾项目已全部完成,本年度只有指挥及监测中心常年运行经费。
3、“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公务用车费用2.3万元,均与2017年预算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3.0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9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1.4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0.43万元,硒鼓、粉盒2.13万元,公务接待1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绩效目标1个,金额32.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应急公务用车1辆。下属事业单位无实有车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1254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防震减灾基础管理:反映防震减灾战略政策、法律法规、规划、标准计量、继续教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配备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