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行使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管理级次为地市级。
(二)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地震局预算主要由晋中市地震局及晋中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两个单位构成。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474.48万元,比2016年增加35.4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278.41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256.73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21.68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人员。
2、2017年项目支出196.07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93.65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102.4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地震事务运行支出,防震减灾信息管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防震减灾信息管理城区震害预测项目。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公务用车费用2.3万元,均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4.3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8.74万,其中计算机设备1.61万,办公设备1.1万,硒鼓粉盒2.1万,纸质文具0.43万,定点印刷2.5万,公务接待1万。
三、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
(五)地震灾害预防: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六)、防震减灾信息管理:反映防震减灾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处理、发布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七)、防震减灾基础管理:反映防震减灾战略政策、法律法规、规划、标准计量、继续教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配备更新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