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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编制市本级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财政局由局机关、晋中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晋中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晋中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晋中市财政局后勤服务中心、晋中市财会干部培训中心、晋中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晋中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晋中市财政信息中心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21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3.02万元,占比94.73%;其他资金收入169.15万元,占比5.2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32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9.73万元,占比59.20%;项目支出1357.66万元,占比40.80%。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9.76万元,完成预算的94.40%,主要用于单位的办公费等各项基本支出及信息化建设。较2016年决算减少321.17万元,下降12.31%,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经费的减少;教育支出35.58万元,完成预算的84.51%,主要用于培训中心的培训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27.45万元,增长77.15%,主要原因是培训经费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12.54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的增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的各项医疗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7.34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的增加;农林水支出40.42万元,完成预算的57.40%,主要用于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和扶贫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31.35万元,增长77.56%,主要原因是扶贫支出的增加;金融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的2016年ppp项目奖补资金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ppp项目奖补资金支出是新增项目;住房保障支出163.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9.8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增加;其他支出123.67万元,完成预算的1246.67%,主要用于乡镇干部培训经费和办税系统终端维护的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114.07万元,增长92.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税系统终端维护的支出。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69万元,完成预算的71.06%,比上年增加0.40万元,原因是汽油费的增加和保险、公务接待费的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8万元,占95.52%,比上年增加0.92万元,原因是汽油费的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4.48%,比上年减少0.52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的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69万元,预算6.60万元,实际支出和当年预算相比减少1.91万元,原因是汽油费的增加和保险、公务接待费的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48万元,预算4.60万元,实际支出和当年预算相比减少0.12万元,原因是保险的减少;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0.21万元,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和当年预算相比减少1.79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的减少。

公务用车当年没有购置,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5批次,60人次。

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98万元,比2016年增加7.29万元,增加2.56%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的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94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1.76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3327.40万元,评价得分97.30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7个,评价金额492.93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7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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