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主要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的控制、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以及功能性与景观性照明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工作,为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二、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4574.27万元,2018年收支预算5086.48万元,比2018年减少51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151.39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144.4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6.95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一人。
2.2019年项目支出375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345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3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路灯设施日常维修和维护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改建小街巷改造路灯数量增加,相应维修维护同时增加。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与2018年比较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8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2018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比较无变化。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4047.88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电费1479.33万元、 图审费9.73万元、设备购置90万元、小街巷工程改造款2468.82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4597.0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549.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程项目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1万元,其中:路灯维护材料费291万元,设备购置90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绩效目标5个,金额2564.3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单位实有汽车23辆。
2.房屋情况
单位办公用房面积500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