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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情况说明、部门预算表、 绩效评价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部门预算说明

 

一、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主要承担着市城区道路、街巷、桥梁、隧道、广场的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的方案审核、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职能。我中心为市规管局所属的科级差额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股、技术股、材料股、监控中心、景观照明维护所、南城照明维护所、北城照明维护所、城市照明抢修所9个股(所)。共有编制25人,现在职职工2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二、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5432.39万元,比2015年增加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6年基本支出 119.9万元,2015年基本支出 96.25 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 23.66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调整工资

2.2016年项目支出  315 万元,2015年项目支出   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    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路灯维护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科目调整

3.“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 4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性作业车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4997.48万元,2015年项目支出2013 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2984.48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小街巷路灯改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科目调整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6年编报项目绩效目标 5 个,涉及 873.29 万元。

三、2016年部门预算表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xls

照明三公.xls

[348]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xls

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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