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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部门决算公开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年终决算分析报告
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人员情况分析
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的控制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单位为独立编制的(差额)事业机构。截止2014年12月在职职工24人,退休职工6人。其中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2人,管理人员5人,技师8人,高级工4人,中级工3人
二、收入情况分析:
2015年全年累计收入4081.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15.15万元。
财政拨款包括 : 
人员经费131.96万元, 设备购置费 48万元。
路灯电费1483.9万元,路灯维护费365万元,
2015年路灯安装工程材料款1886.28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 166万元
三、支出情况分析:
2015年累计支出4272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包括  人员经费131.96万元,                    
设备购置费 48万元。
路灯电费1483.9万元,路灯维护费365万元,
2015年路灯安装工程材料款1886.28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支出: 228.5万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分析: 
2015年新增固定资产47.8万元。
五、全年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制定的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和措施,明确职责,在加大维护力度前提下,实行路灯设施分区域管理制度、路灯巡检制度。截止11月底,城区路灯维护共更换各类灯泡32100支、镇流器8320台,线路更换3.7千米,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
2015年,市城区街道亮化工程包括蕴华东街、花园巷等15条街巷的亮化任务,预算总投资1500万元,截止11月底15条街巷的亮化工程全部竣工。一年来,我处还解决了紧贴民生的西门巷、外贸巷、新生东街、工农巷、玉湖西四巷、煤校家属小区、邮电街无路灯照明的问题,装设的光源灯具全部为节能环保型产品。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是隶属于晋中市住建局的差额事业单位,
我单位虽为差额事业单位,但却没有收费 所有收入全部来自财政拨款。现有的机构性质致使工作运转及职工待遇等方面出现诸多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城区街道装灯数量也快速增加,照明管理处的工作量也日益加大,截止2015年12月我市城区共装设各种路灯余盏。路灯维护经费、人员配置、工作场地及机具设备都亟待增加。
路灯的管理与维护任务日益繁重,而职工工资待遇方面却无大的改观。由于我处既无收费项目及职能又无路灯工程施工资质,所以机构性质定为差额单位很不合理。因此职工工资中由单位筹集的部分一直以来都无法补足。在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筹集缴纳方面捉襟见肘,只能从有限的路灯维护费用中挪用。
为此恳请有关部门对我处的单位性质及路灯维护费用进行重新审定,使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二0一六年一月六日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1).Xls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公开08表)(2).Xls

2015年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2).Xls

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1表)(1).Xls

2015年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二)(公开06表))(1).Xls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公开05表)(1).Xls

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1).XLS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1).Xls

2015年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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