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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殡仪馆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殡仪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晋中市殡仪馆始建于1975年,原名榆次区火化厂,2005年上划至晋中市,单位性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提供殡葬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理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遗体安葬、丧葬用品服务,是晋中市城区唯一一所公益性殡葬服务单位。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殡仪馆是定补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事业编制18人,自收自支编制18人,实有人数29人,2017年末在职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63.31万元,比2016年增长726.75万元,增幅166%,增长原因为建成新馆财政拨款增加,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比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2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26万元,占比49.1%;项目支出570.55万元,占比50.9%。预算完成情况100%,比2016年增长691.58 万元,增幅161%,原因为搬迁新支出增加。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68万元,比2016年增加341.9万元,增幅为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4万元,比2016年增加5.65万元,增幅109%;住房保障26.72万元,比2016年增加13.18万元,增97.3%;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99.57万元。预算执行情况为100%,较2016年增加支出的原因为搬迁新馆购置设备设施。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26%,比上年增加0.2万元,原因是汽油支出增加。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公务接待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车辆主要用于拉运尸体;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72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0.81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120.81  万元,评价得分 93  分,结果为 优秀 。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殡仪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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