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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委政法委2015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晋中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晋中市委、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发[2001]15号)精神,设置中共晋中市委政法委员会,与晋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简称政法委(综治办),为正处级建制,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一)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全市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全市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统一理解、认识。

    (六)组织、协调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积极支持、宣传司法行政部门搞好全民普法教育工作。

    (八)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九)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管理、带好全市政法队伍;协调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指导下级政法委(综治办)的工作。

    (十一)承担市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综治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中央和省综治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综治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年度计划,为市综治委当好参谋助手。

(二)在市综治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市)综治部门及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推进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严肃认真地实施综治监督,把“综治一票否决权制”、“单位发案负责追究制”等监督制约措施落到实处。

(五)组织对全市综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大力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市综治工作争创一流。

(六)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市委政法委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设10个行政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执法检查科、督查科、综合科、案件督办科、综合科、宣传科、国安办。5个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法学会、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网格办、护路办。

二、市委政法委决算情况说明

    晋中市委政法委2015年收入7750950.17元,支出5365214.84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5214.84元,其中人员经费5070714.84元,日常公用经费294500元。项目支出2523481.67元。

    2015年我委没产生因公出国费用。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446.35元。公务接待费2875元,接待4批次,接待总人数22人。


市委政法委2015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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