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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市内群众和市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建议。

2、承办国家信访局和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

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受理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协调工作;向各县(区、市)委和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跨地区、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各县(区、市)委、政府机关的信访工作;  5、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意见、措施和办法;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了解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局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接待科、办信科、复查复核科、督查室和市信访信息中心、网络投诉受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32.98万元,比2017减少247.22万元,下降36.34 %,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2018年度支出合计531.15万元,比2017减少25.02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66万元,占比97.38%;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11.32万元,占比2.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85万元,占比43.23%;项目支出269.30万元,占比50.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21.66万元,比2017减少258.54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9.64万元,比2017减少30.96万元,增长下降5.62%。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3%。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96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311.53万元,占比59.95%,日常公用经费100.11万元,占比19.2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社会保障、医疗、住房保障支出等。较2017年决算减少119.28万元,下降26.13%,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63.19%,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3.8%,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比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7万元,占比95.18%,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占比4.81%,比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车1辆,运行维护费2.37万元;公务接待3批18人次,支出0.1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4万元,比2017年增加2.86万元,增长10.1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为机要通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556.18万元,评价得分  94分,结果为优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信访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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