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委讲师团2017预算公开
晋中市讲师团部门预算说明
一、晋中市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讲师团是市委对在职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的职能机构,是全市开展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专职队伍,承担全市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宣传、研究的组织、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讲师团1个单位构成。
二、晋中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92.43万元,比2016年减少27.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180.93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206.24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25.3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2、2017年项目支出11.50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13.50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本着节约的原则,减少财政开支,节约资金。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相比无变化。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晋中市讲师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9.79万元,比上年减少3.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办公设备购置,减少的主要原因:本着节约的原则,减少财政开支,节约资金。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编报项目绩效目标3个,涉及11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5.9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1.2万元,打印设备0.2万元,保险柜0.3万元,硒鼓、粉盒0.2万元,《晋中理论动态》办刊费(印刷和出版服务)3.5万元,《晋中理论动态》办刊费(餐饮服务)0.5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