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委统战部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晋中市委统战部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 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统战部部长,负责下级统战部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晋中市委统战部组成。
二、晋中市委统战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支预算584.68万元,比2019年增加175.62万元。主要是2020年增加宗教项目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334.51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295.3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39.2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宗教方面人员支出。2.2020年项目支出250.17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113.76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136.41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培训、调研、印刷、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宗教项目支出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2019年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无变化。我部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24.8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81万元,其中:碎纸机0.8万元,硒鼓、粉盒0.56万元,民主党派、侨联及工商联办公家具用具63.45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3个,金额13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共407.4平方米。取得方式:全部调配使用,产权是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三、名词解释(字体:黑体3号)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行政政法科_[500]中国共产党晋中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