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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 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统战部部长,负责下级统战部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协助领导搞好调查研究;负责文电收发、机要通信和文书处理;负责会务、信访、文书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现代化、网络管理工作以及接待、车辆调度、保密等工作。

2.党派科

对有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有关方面协助民主党派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支持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党的职能作用;推动和协助民主党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协助民主党派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主党派新一代代表人物和骨干成员的发现、培养、举荐及安排使用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各有关方面支持民主党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3.宗教科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

做好选拔、培养、考察、推荐和安排工作;负责市级宗教团体和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的培养、考察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搞好自身建设;指导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牵头负责处理民族宗教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海外科

负责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物,联系台湾各界人士;联系台、侨联;协调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它有关人民团体的海外统战工作;负责黄浦同学会会员工作;负责晋中海外联谊会的日常会务工作。

5.干部科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负责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进行干部管理;收集、管理党外人士的档案资料;

6.经济科

调查研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联系、指导工商联工作,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情况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对他们的统战工作;组织推动民营企业家开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智力支边扶贫工作;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家投身光彩事业、开展信誉活动及引资助学工作;

7.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办

负责联系和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提出有关党外知识分子的政策和建议;组织协调统战部门大型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主管并主办内部刊物;

8.理研中心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综合性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统战部门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宣传工作和文化建设工作;编辑发行《晋中统一战线》内部刊物;起草有关文件;协调晋中社会主义学院、社科联做好统战相关课题的指导和研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字体:黑体3号)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11.94万元,比2017减少46.75万元,下降10.1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采购经费开支减少2018年度支出合计398.49万元,比2017减少60.20万元,下降13.13%,主要原因是:人员开支减少及年末结转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01万元,占比92.98%;其他收入28.93万元,占比7.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97万元,占比58.71%;项目支出164.51万元,占比41.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83.01万元,比2017减少75.68万元,下降16.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8.49万元,比2017减少60.20万元,下降13.13%。主要原因是人员开支减少及年末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20万元,下降13.13%。主要原因是人员开支减少及年末结转结余。其中,人员经费202.99万元,占比50.94%,日常公用经费30.98万元,占比7.7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发放职工工资、购买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2017年决算减少11.58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人员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采暖补贴等,较2017年决算减少48.01万元,下降58.3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独生子女奖励、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0.95万元,下降9.9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24.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较2017年决算减少0.29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66.69%,原因是:减少经费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38万元,占比16.20%,比上年增加0.038万元,增长100%原因是:一人赴香港车船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0万元,占83.80%,比上年减少0.51万元,下降72.09%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3次,接待人数19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0.13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94万元,评价得分92分,结果为良好;自评项目2个,涉及金额94万元,评价结果等级良好的2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字体:黑体3号)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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