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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成立于19981013日,主要职能是为具提供娱乐、健康活动,为市直老干部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教提供场所,为开展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重要阵地,加强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是一级独立核算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0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在职人数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3.52万元,比2017增加8.78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岗人员补贴;2018年度支出合计112.69万元,比2017增加7.95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岗人员补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22万元,占比97.09%;其他收入3.3万元,占比2.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8万元,占比91.83%;项目支出9.21万元,占比8.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0.22万元,比2017增加5.47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人员基本工资;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9.28万元,比2017增加4.54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人员基本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7%。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4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人员基本工资。其中,人员经费92.14万元,占比84.32%,日常公用经费7.94万元,占比7.2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用于单位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3.3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调整人员基本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的保险费用,较2017年决算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费用增加;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较2017年决算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75.5%,比上年减少0.26万元,下降14.44%,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费用减少。“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离退休干部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12.69万元,评价得分97.2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2.4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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