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党纪教育基地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晋中市党纪教育基地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承担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为市纪委、监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保障,特别是为办案工作和“两规”、“两指”措施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技术支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党纪教育基地于2014年11月18日经市编办(市编办发[2014]74号)下文正式设立,为市纪委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2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94.2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2万元,完成预算的54.18%,用于党纪教育基地日常办公、服务人员工资和空调设备。较2016年决算增加136.84万元,增长86.96%,主要原因购入空调设备。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和2016年,我单位均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84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绩效目标0个,金额0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展自评好,评价金额543万元,评从得分82分,结果为良好;无自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