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协2016年决算公开
晋中市政协办公厅2016年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政协晋中市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市级地方组织,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晋中市委员会的代表,晋中市的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在晋中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它是晋中市最具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机构,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政协晋中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政协晋中市委员会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有:全体委员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组成,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各工作委员会会议、专题会议,以及组织委员视察、提案、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等。
二、机构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单位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厅、提案委员会、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农业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共有编制数46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事业编制6名(其中参公人员0名,事业人员6名)。2015年末实有人数在职人员33人,离退休人员23人,临时人员0人,无超编人员。
三、决算情况分析:
2016年我单位预算收入959.2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95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22万元,占总支出的62.65%;项目支出279.03万元,占总支出的29.09%。同2015年相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8%。基本支出增加9.06%,项目支出减少2.59%,会议支出增加了34.71%。主要原因是,召开政协全会。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3万元,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8.80万元.
2016年无政府采购。
四、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五、专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