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2018年决算公开及说明
中国共产党晋中市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1、收集并反映全市重要信息和动态,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向全市各级党委传达中央、省委及市委的决策、指示、工作部署,并督促检查其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市委日常文、电的处理,受理向市委的请示、报告等十一项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6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51人,事业编制人员16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职工人数5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8人,事业编制人员13人,行政工勤编制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042.65万元,比2017减少81.38万元,下降7.24%,主要原因是:本年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减少;2018年度支出合计971.37万元,比2017减少161.33万元,下降14.24%,主要原因是:本年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4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2.56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0.09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7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万元,占比84.73%;项目支出148.37万元,占比15.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42.56万元,比2017减少81.32万元,下降7.24%。主要原因是本年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减少;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71.31万元,比2017减少161.27万元,下降14.24%。主要原因是本年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1.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1.27万元,下降14.24%。主要原因是本年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减少。其中,人员经费706.6万元,占比72.75%,日常公用经费116.34万元,占比11.9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4.56万元,完成预算的91.68%,用于办公厅人员经费、日常办公费用、信息工作、调研等,较2017年决算减少38.8万元,下降4.71%,主要原因为严控一般性支出本年项目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较2017年决算减少121.34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转入社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的各项保险费,较2017年决算增加1.32万元;农林水支出8.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扶贫经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3.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较2017年决算增加2.4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车使用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办公厅的接待活动统一由市接待办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34万元,比2017年增加13.76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人员福利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均按规定执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分析,评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