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晋中市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民盟晋中市委主要由教育、科技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基本职能是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围绕中共晋中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努力议政建言,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充分发挥民盟在教育和科技界别的特色和优势,为地方发展贡献力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民盟晋中市委机关行政编制为4名,现实有人数3名,副处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2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2.37万元,比2017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部分资金结转,2018年度支出合计51.20万元,比2017年减少1.29万元,下降了2.52%,原因是部分资金结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3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52.37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0万元,占比75.78%;项目支出12.40万元,占比24.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2.37万元,比2017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结转,2018年度支出合计51.20万元,比2017年减少1.29万元,下降了2.46%,原因是部分资金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9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为部分资金结转。其中,人员经费34.86万元,占比68.09%,日常公用经费16.34万元,占比 31.9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65万元,在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项目列支,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行政运行(2012801)28.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24.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5万元。较2017年决算(26.14万元)增长 8.07 %,主要原因增加职工养老保险费用。
二是参政议政(2012804)其中参政议政12.4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与2017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52万元,医疗保障0.06万元,较2017年决算(0.93万元)增加41.13 %,主要原因职务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3.7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29万元,提租补贴1.45万元,较2017年决算(3.3万元)增加13.3%,主要原因为职务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与2017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无国内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万元,比2017年增加0.77万元,增长24.21%。主要原因职务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总额0.5万元,结转至下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的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