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晋中市委员会2016年决算公开
民革晋中市委会2016年度决算说明
一、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晋中市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晋中市委员会主要工作是践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履行参政党职能;围绕中共晋中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为建设和谐晋中献计出力;参与中共晋中市委方针、政策的制定执行,实行民主监督;发挥民革界别特色,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晋中市委员会
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晋中市委员会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情况
民革晋中市委2016年累计收入381454.88元,其中行政运行(2012801)152188元;参政议政(2012804)153116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48720元、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6600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00599)800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12511.68元、提租补贴(2210202)7519.20元。
(二)预、决算差异情况
2016年,我单位年初预算为464400元,年末决算为381454.88元,相差82945.12元,原因为2016年参政议政经费多加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万元,较2015年增加1.4万元。原因为2014年12月我单位新进公务员一名,2015年未做该新进人员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6年增加该新进人员机关办公经费,同时,2016年调整机关运行经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0.2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0.8万元,故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经费支出0.6万元,其中购买电脑设备0.6万元。
三、2016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民革晋中市委围绕中共晋中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民主党派地方组织的各项职能,圆满完成了年初的既定任务。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