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晋中市委员会2017年预算公开
民革晋中市委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晋中市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晋中市委员会部门主要工作是践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履行参政党职能;围绕中共晋中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为建设和谐晋中献计出力;参与中共晋中市委方针、政策的制定执行,实行民主监督;发挥民革界别特色,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晋中市委员会
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晋中市委员会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6.82万元,比2016年减少9.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27.23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25.5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1.7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在职人员公用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三部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比2016年增加1.69万元;2017年在职人员公用支出比2016年减少0.38万元;2017年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比2016年增加0.41万元。综合计算,2017年基本支出比2016年增加1.72万元。
2.2017年项目支出9.6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21.4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基层支部活动经费、印刷费、办公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做有换届经费11.8万元。
3.“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无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万元。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
行政政法科_[50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晋中市委员会2017预算批复(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