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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晋中市总工会2016年财政决算总支出5632555.32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992.32元,项目支出4122563元; 2015年结转:农民工讨薪救助金500000元,厂务公开费90000元(2016年未用),2015年决算总支出6268671.04元,同比减少636115.72元,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减少,劳模大会未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工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依法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工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运事业服务。

(二)所属单位构成情况

2015年决算由晋中市总工会、晋中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构成。

二、基本支出:
2016年用于市总工会离退休费1079585元,2015年994668.6元,主要是增资。

帮扶中心事业职工人员经费290371.5元,医疗保障18500元,

住房公积金28335.04元, 提租补贴58416.68元。

2016年合计:1509992.32元,2015年基本支出1370091.04元,同比增长139901.28元,主要是人员增资。

三、其他项目支出:

市财政补助帮扶资金200万元,用于晋中市直单位和各县困难职工帮扶救助。

市财政补助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资金150万元,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费。

    市财政补助劳动竞赛费30万元,全部用于五小劳动竞赛费用。

    劳模大会11.23万元,用于劳模表彰等。

省财政配套帮扶资金36.5万元,全部用于晋中市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救助。

厂务公开10万元,用于培训。

市财政补助离退休党支部活动经费0.5万元。用于离退休党员党支部活动经费。

  合计412.25万元。

          项目资金减少18.6万元,主要是劳模大会未开,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工会资产由工会经费购置,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管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工会资产由工会经费购置,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管理,未参加政府采购。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


2016年晋中市总工会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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