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演出管理中心2016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演出市场经营网络,为规范演出市场管理提供有效服务。对全市演出经纪机构及经纪人进行行业管理和提供业务指导;为全市大型演出提供中介服务,包括提供策划、联络、组织、营销、制作、代理等服务;承办公益性演出、募捐义演及节庆演出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办公室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部门收入370954.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954.35元;较2015年部门收入增加68081.35元,增加22%。2016年部门支出370954.35元,其中:基本支出370954.35元,项目支出0元;较2015年部门支出增加68081.35元,增加22%。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四、机构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台)。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待接(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