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博物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晋中市博物馆概况
(一)博物馆情况说明
根据2016年晋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机构编制和专业人员选聘方案〉的通知》(市编办发〔2016〕17号),撤销晋中市博物馆筹建处,设立晋中市博物馆,为市文化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7名,现实有4人。
2017年为本单位预算首年。
(二)主要职能
晋中市博物馆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博物馆管理制度和方法;征集和收藏与晋中市自然、历史、人文密切相关的实物、标本、图片;做好藏品的鉴定、修复、建档及保管工作;根据社会或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文物陈列布局,充实展示内容;面向适合大众,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文物科普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博物馆。
二、晋中市博物馆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3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等。
2、2017年本单位项目支出6.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4人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
3、“三公” 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0.39万元,其中工会经费0.32万元,福利费0.02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待接(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