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榆次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榆次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榆次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对辖区污染源排污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它环境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现场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环境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参与信访案件、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主要由晋中市环保局榆次监察大队1,晋中市环保局榆次监察大队2晋中市环保局榆次监察大队3组成。为财政补助混编事业单位其中有全额、差额、自收自支。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1.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56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54万元,占比84.2%;项目支出114.03万元,占比15.8%。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决算支出24.35万元;节能环保决算支出697.75万元;住房保障决算支出2.47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52.45万元,增长9.27%,主要原因项目资金中,新增雾炮车运行费用。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万元,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公务用车加油费用增加。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20 万元,无公务接待支出,无因公出国费用。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也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85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94万,评价得分98分,结果为优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