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2015年决算公开
晋中潇河流域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单位概况
潇河灌区位于晋中盆地的东北缘,灌溉面积33.24万亩,为国家大型灌区,受益范围包括太原、晋中两市的4县区13个乡(镇)134个自然村。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是潇河灌区常设管理机构,隶属晋中市政府,为市本级一级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方式为差额补助;单位主要职责为潇河灌区的农田灌溉、工程管理、潇河河道的维护、城市防洪及松塔水电站工程的建设管理。
二、决算编制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59955826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0210173.04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58012843.67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88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900元,农林水支出52728597.38元,住房保障支出629500元,其他支出2102046.2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153155.37元。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5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59955826元,上年结转10210173.04元,财政拨款支出58012843.67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松塔水电站项目贷款还本付息和潇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等水利建设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2153155.37元。
(二)、固定资产增加情况
2015年固定资产增加46907元,均为一般办公设备。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850.19元,较2014年上升了20077.65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松塔水电站建设过程中,车辆外出次数多导致汽油费及维修费增加。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