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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2016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6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概况

潇河灌区位于晋中盆地的东北缘,灌溉面积33.24万亩,为国家大型灌区,受益范围包括太原、晋中两市的4县区13个乡(镇)134个自然村。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是潇河灌区常设管理机构,隶属晋中市政府,为市本级一级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方式为差额补助;单位主要职责为潇河灌区的农田灌溉、工程管理、潇河河道的维护、城市防洪及松塔水电站工程的建设管理。

管理局内设科室18个。事业编制100人,截止20161231在职职工75人,离退休人员50人,亦工亦农人员12人。

.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部门收入21056448.27元,较2015年部门收入减少38899377.73元,减少64.88%,主要原因为松塔水电站项目及节水改造项目等水利建设资金的减少。

(二)支出情况说明

1.2016年部门支出26214620.95元,其中:基本支出9755640.73元,项目支出16458980.22元;较上年减少31798222.72元,减少54.81%,主要原因为松塔水电站项目及节水改造项目等水利建设资金的减少。

2. 政府性基金支出612587.73元,为潇河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万元,比2015年减少1850.19元,减少1.11%,跟预算金额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850.19元。

4.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600800元,实际采购金额3454760元。

    7.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 用经费支出。

.2016年决算批复表

详见附表

 


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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