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2018年预算公开
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2018年预算说明
一、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潇河灌区位于晋中盆地的东北缘,灌溉面积33.24万亩,为国家大型灌区,受益范围包括太原、晋中两市的4县区13个乡(镇)134个自然村。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是潇河灌区常设管理机构,隶属晋中市政府,为市本级一级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方式为差额补助;单位主要职责为潇河灌区的农田灌溉、工程管理、潇河河道的维护、城市防洪及松塔水电站工程的建设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为1个独立的核算单位。管理局内设科室18个。事业编制100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74人,离退休人员49人,亦工亦农人员19人,遗属4人。
二、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060.37万元, 与2017年1958.5万元相比,增加5.2%,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和灌溉试验站搬迁项目、湿地公园环境整治维护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1134.86万元,与2017年1333.28万元相比,减少14.88%。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18年项目支出925.51万元, 与2017年625.22万元相比,增加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灌溉试验站搬迁项目及湿地公园环境整治维护项目资金的增加。
3.“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17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减少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局2018年I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7年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77.26万元,比上年减少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开支。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2.25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6.75万元;复印打印一体机0.5万元;试验仪器5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绩效目标4 个,金额 506万元。详见附表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尚未实现车改,实有车辆 6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使用的办公用房面积3478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2.6万元,其中保安服务12.6万元。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